「還你。」
『這…你的。』
兩個素色的紙袋被交換過後,裡面的東西總算物歸原處。
這代表著,這段關係正式的終結,在利舞台玻璃裡透出的光線下,我們從此互不拖欠。
這也代表著,時空從這一刻開始倒流一個月。
時空,我們的時空,也是我們各自的時空。
沒半點傷感,沒半點不捨。
沒半點留念,沒半點證據。
那些什麼藤井樹、九把刀、橘子、sophia,終於回到它們的家。
但正因為不喜歡看小說,所以自被要求看完它們的那天到現在,我的能耐也只夠把它們翻過好幾頁,而已。
幾頁,總比沒有來得好。
我是這樣想的。
因為就在封底,就在那幸運地成為「被選中的孩子」的頁數裡,總會灌輸我些許連毫升都算不上的「冷知識」。
其中一個被選中的孩子,名字?忘了,說過…
「在一起」需要的,是兩個人的認可;
「分手」需要的,只是一個人的同意。
我懂。
但如果這句適用於大部分人的身上,那麼這一刻,我該站在「分手」的範疇裡,偏向幸運的某個位置。
我是這樣想的。
至少,這次同意的,是兩個人。
『…別穿素色T恤了,你還是穿襯衣比較好看。』那邊看著我的上身。
「哈,好看?」我冷笑,但不太冷。
『「比較」而已,別想太多。』
挖苦、笑話,氣氛就像,回到那天。
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就像人造衛星在地球上空的軌道運行,在一個時間點也只有一個距離稱得上為「穩定」。
稍有偏差,要麼墜毀,兩敗俱傷;要麼飛到外太空去,再不回頭。
「所以你…終於覺得襯衣有比較適合我了?」
『嗯…就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而已。』
「什麼?」
『聽不明白嗎?』
「明白了。」明白了,「字面意思不重要」的意思。
其實那些省略號就像周星馳在《食神》裡那句『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笨蛋!』一樣聽不懂。
只是,我還沒打算到外太空探險,也沒準備好穿過大氣層被燃燒殆盡。
如果距離可以換取某個層面的穩定,那,就讓距離存在好了。
『待會你會去喝你的花茶?』
「也許吧…你呢?」
『去迷路。』
「怎麼說?」
『或者迷路的過程裡,可以找到自己想去的地方?』
「喔…」
『那…再見了。』
「嗯…」
感謝這用『再見』兩個字的結束。至少,哪天回程,還可以互相慰問。
然而,忽然湧出來的孩子氣,卻讓我倔強地以氣聲帶過這個道別。
原來,當再次一個人走的時候,才是真正和自己內心四目交投的起步。
兩個人一起逛街很容易,只要互相跟隨對方走,即使漫無目的,目光還是可以放到身邊那個人的身上。
但當這空間只剩下一個人,看著四方八面的燈光、暗巷,要面對的,就是自己的意願。
原來,那個迷失的我,又回來了。
原來,即使清楚遊戲規則,還是會有幾乎看不見卻存在的遺痕。
原來,那告別,還留低抱憾。
場景是樓上cafe的露台,面前是剛送來的蜂蜜花茶。
還有一杯匆匆忙忙地被點來的「是日特飲」,屬於那邊的「老朋友」。
說是今天晚上跟誰有約會,卻偏偏早了一小時在銅鑼灣徘徊。
碰巧見到面,反正還有時間,就順道陪我上來喝些什麼聊聊天,一會也好。
了解?我是這樣想的。
天沒聊得成,即使那迷失所帶來的寂寞的確有被趕走了半點。
只有半小時的短聚,我卻把大部分時間花在發呆之上,只因為腦裡一直裡『去迷路』三個字淹沒。
『去迷路』…
『去迷路』…
『去迷路』…
同樣是迷失,但為什麼這個「去」字…
就單單一個「去」字,卻竟然充滿著「方向」的色彩?
我坐著,想起包包裡本來打算送出去的starbucks隨行杯。
想著這份早就已經準備好的分手禮。
想著,過去和未來的關係。
對不起,也謝謝。
因為我整晚發著呆,而沒被怨一句。
因為那邊手機一直響,而沒被接聽過。
因為我最後也沒道歉,也沒道謝。
默契?了解?距離?
三個關係的要素,構成不同的組合,讓關係變得相似又有所不同。
「或者…你該先走了?」
了解?我是這樣想的。
[蜂蜜花茶 -4]
*引用
-《不拖不欠》詞:林夕
-《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》著:九把刀
-《我不是你要的女生》詞:李曰夢、李蘊